1.政策内容:为45周岁(含)以下的创业青年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的合伙、小微企业分别提供不超过30万元、400万元、500万元贷款,贷款期限分别为3年、3年、2年,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,财政部门按照政策规定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%的贴息。
2.责任部门
枝江团市委:0717-421458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