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才公寓

日期: 2026-03-04 15:55来源:枝江市人民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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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政策内容:新引进在枝首次就业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人才,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枝江城区无产权住房的,3年内可按每月1元/平方米租金入住人才公寓。

  2.责任部门

  枝江市住房保障中心:0717-42006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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